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新业务上线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6-30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建设运营的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登记平台)部分新的登记服务功能于2014年6月30日上线运行。为使广大用户正确使用登记平台及涉农产权抵押登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平台目前可以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登记、租赁登记、所有权保留登记、租购登记、留置权登记等登记服务,新增的三类服务包括保证金质押、存货/仓单质押、动产信托的登记与查询。(业务介绍详见中登网首页核心业务栏目下“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业务简介”)

此外,为支持天津市涉农产权抵押登记试点改革,征信中心及其下属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天津市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立涉农产权抵押登记系统,通过中登网(www.zhongdengwang.com)代为办理农业设施抵押登记与抵押登记信息查询业务。

二、用户可通过点击征信中心网站(www.pbccrc.org.cn)或中登网(www.zhongdengwang.com)主页的链接进入登记平台或涉农产权抵押登记系统。

三、本次新业务上线前,已经在登记平台中注册的用户可以在登记平台继续使用,不需要注册新的用户,并且可以办理新增的三类动产权属及农业设施抵押业务的登记和查询。

四、本次新业务上线后,新增的三类动产权属及农业设施抵押业务将实现与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租赁、所有权保留、租购、留置权以及其他动产权属的统一登记和查询。

五、用户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操作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登记指引》的规定进行登记与查询。进行农业设施抵押登记与查询的,应当遵守《天津市农业设施抵押登记与查询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登记平台除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收取费用外,其他登记均不收费。

登记业务客服电话:400-885-8500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