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登记平台)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用户合法合规使用登记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将2009年7月2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系统用户服务协议》更新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登记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平台目前可提供应收账款质押与转让、租赁、所有权保留、租购、留置权、存货/仓单质押、保证金质押、动产信托以及其他动产权属的登记与查询服务。上述业务类型均受《登记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约束。
二、更新后的《登记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明确了协议双方在提供和接受登记平台开展登记、查询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较原有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未有实质变化。用户可在征信中心网站(www.pbccrc.org.cn)或中登网(www.zhongdengwang.com)下载查看。
三、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在登记平台中注册的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以以同一登录名使用登记平台或涉农产权抵押登记系统的各项登记功能。常用户可以进行登记和查询,普通用户可以查询。
四、本公告发布后,已经在登记平台中注册的用户继续使用登记平台的,视为同意遵守《登记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且双方不再另行签署更新后的《统一登记平台用户协议》;用户不同意遵守更新后的《登记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用户资格注销。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